私募老闆娘當 NCC 委員? 陳元玲受質疑



本文轉貼自新頭殼newtalk 2012.05.28

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於今 (28) 日,再次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第四屆新任委員提名人進行審查。立委管碧玲質詢時表示,被提名人陳元玲是私募創投基金的老闆娘,由她來當委員是事關重大的問題,但她所附實務資料中,卻不肯給予立法院她各種經歷的起訖時間,立院如何審議?而若NCC的委員是由在做併購與投資的老闆娘來擔任,是否適當?

今天審查會議,綠委以行政院未提供NCC委員提名人個人自傳、雙重國籍切結、近3年財務資料與出入境等公務員應提供之基本資料,進行近一個小時以上的程序質疑,最後經朝野協商決定周三再議。

管碧玲質疑,擔任公務員所需填註的基本資料中,必須將其實務經驗的起訖時間有所揭露,要讓社會了解擔任公務員是否涉及利益迴避的問題,這是公務員所要求的基本履歷。但若行政院或陳元玲不肯給,立法院無從審起,「行政院不曉得在包庇什麼?」

管碧玲說,她請助理上網了解陳元玲的資料,發現陳元玲夫婿的國籍欄填中國,而陳元玲本身則是北大企業家俱樂部的成員,她質疑行政院為何不願意提供此類資料,給社會大眾了解?她進一步質疑,陳元玲不僅是台灣創投的老闆娘,也是中國上海豐厚投資公司的老闆娘,立院審議難道不能針對這家公司做清楚了解?這些資料在網路上都找的到,行政院為什麼要包庇?

管碧玲指,這次 NCC 委員人事案的審查,是立法院由史以來「最驚悚的一次」。

葉宜津則指出,監察、考試委員進行審查都有在公務員履歷內充分披露,但行政院卻回函,等就職後再提供相關個人資料、雙重國籍切結與近三年財務資料,何需審查?葉宜津指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四條規定,行政院應提供相關的基本資料提供立法院審核,但行政院卻以個資法拒絕提供,是妨礙立院審查權,強逼立法院同意,因此呼籲拒絕審查。

何欣純表示,陳元玲所補的實務資料中多是公司簡介,這些簡介立委自行請助理上網找就好。再者,陳元玲並沒有將工作時間詳細列出,為什麼有10年時間完全沒有資歷?

何欣純質疑,如果這些實務經歷只是沾醬油式的經驗,代表陳元玲在業界只是短暫旅行,怎麼擔任NCC委員?而其先生到底有沒有雙重國籍?到底有沒有利益迴避?他批評若行政院沒有一個合理的交代,應拒審。

李昆澤表示,NCC 委員職務重大,若連考試委員都要附非常齊全的資料進行審查,又何況 NCC?李昆澤說,備齊資料是對NCC職務的基本尊重、對自己的尊重,也是對立院與社會大眾的尊重。李昆澤指陳元玲夫婿戴先生是否為創投公司董事長亦為重要,若法官的配偶要對審理中的案件利益迴避,創投公司的老闆娘來作重大併購案的裁判,又如何可行?

蔡其昌則以布袋戲中的一頁書與藏鏡人比喻陳元玲,表示上次陳元玲只提供一頁履歷,而這次卻不提供社會大眾更清楚的基本資料,我們不知道陳元玲何許人也,無從審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