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委改官派 石世豪:NCC 仍獨立





新頭殼newtalk 2012.05.17 林靖堂/台北報導

立法院今 (17) 日審查第四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(NCC) 委員資格,準主委石世豪針對 NCC 獨立性問題作出回應,他表示互選主委或提名任命,僅是任命程序的改變,與機關獨立性關聯性不大。石世豪認為,NCC的獨立性在於,對法律授與的職權是否能不受他人干預,根據自己的專業在適當時候做獨立判斷。

東華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石世豪曾任第一屆NCC副主委,在第一屆 NCC 委員依公視董事模式「政黨比例制」的選任過程中,曾為民進黨所提名推薦,並順利為當時的審查委員會選任通過為首屆 NCC 委員。

NCC 成立前,石世豪曾在 2005 年於《中國時報》以《搶救 NCC 獨立地位》一文投書媒體,表達對政黨比例制的贊同。不過,也在同年於《新台灣新聞週刊》以一則《藍色NCC?》批判政黨比例制。2006 年 NCC 成立後,因選任機制違憲爭議,當時的民進黨政府提請大法官釋憲。而當時已成為石副主委的石世豪,則以《只因 NCC 不聽話》與《合議制不是政府卸責擋箭牌》等文支持 NCC 的獨立地位。

2006 年大法官做成釋字 613 號解釋文宣告「政黨比例制」違憲時,第一屆 NCC 主委蘇永欽曾宣告第一屆 NCC 委員將於 2008 年集體辭職,石世豪並於 2008 年 1 月底發表公開信,呼籲政府儘速提審第二屆 NCC 委員名單,以利一屆委員人生規劃。

而今,NCC 組織法再度修改,主委與副主任委員亦由行政院指定提名,交由立法院同意任命。這次石世豪又再度被提名為第四屆 NCC 主委,與當時 NCC 組織的任命背景大不相同。

對此,石世豪今 (17) 日於立法院表示,NCC 組織法在 2008 年初修正過一次,這次是第二次修正,不斷演進的過程與變化,在於立法者如何賦予這個機構特定的形成方式,這是 NCC 委員行使職權的前提。

他指出,在新架構之下,NCC委員當然是按新的架構行使職權,但機關本身的獨立性,以及委員根據自己的學術專長,獨立自主的判斷,此一核心問題並無改變。

石世豪認為,NCC 組織設定的目標仍一致,雖然NCC的組織正在進行重組與調整,職權行使方式也有些不同,但組織法要求此一機關獨立自主行使職權,且仍為合議制機關這點完全不變,精神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