杯葛 NCC 人事 綠委:依法舊委員可延任



新頭殼newtalk 2012.06.06 林靖堂/台北報導
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第四屆委員人事案,今(6)日持續遭立法院民進黨團杯葛,截至下午 1 點為止,仍未有任何決議。民進黨黨團指出,若新NCC委員遲遲無法產生,NCC 仍可以依據組織法第4條由舊委員延任運作。立委林佳龍說:「這是政治問題而非法律問題」。

而行政院也將於下午 3 點召開記者會,針對 NCC 人事案爭議進行說明。

由於今天是立院本會期針對 NCC 委員提名審查案最後一次會議,若今天毫無任何決議,立院勢必將加開臨時會處理NCC委員案。藍綠立委早上為了NCC委員人選爭議是否重提,以及是否交付院會表決同意權,僵持不下。

持續至下午 1 點,在民進黨立委的杯葛下會議仍僵持,雖然表面上已是宣布開會的狀態,但藍綠委員吃飯的吃飯、枯坐的枯坐。由於下午 2 點半,交通委員會將進行廣電三法修法的會議,屆時,委員會的決議將決定立法院院會是否能於本會期通過表決 NCC 委員任命同意權。

當民進黨立委葉宜津、管碧玲等人,被記者問到是否有可能導致 NCC 委員 8/1 無法順利換屆,產生與公視董事會延任案一樣的爭議?綠委指出,民進黨團是善盡立法院執行審查的職責,最後若導致無法順利換屆,是行政院的責任。

綠委表示,根據 NCC 組織法第4條規定「本會委員任期屆滿未能依前項規定提任時,原任委員之任期得延至新任委員就職前一日止」;因此若新NCC委員遲遲無法產生,NCC 仍可以此條依據運作,與公視董事會違法延任的問題不同。

林佳龍也說:「這是政治問題而非法律問題」。